贵州省印发实施方案 对创建节约型机关作出具体规范
10月23日,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贵州省日前印发了《贵州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对全省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作出了具体规范,包括总体要求、创建对象、创建目标、任务分工、创建内容、组织方式等。
节约型机关建设不仅是加强机关单位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,更是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”重要指示的具体体现。贵州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载体,在党政机关统筹推进绿色办公、绿色出行、绿色建筑、绿色数据中心等行动中,努力形成一批有特色、有示范、有引领、有成效的节约型机关。
《方案》明确,全省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均是创建对象,包括党的机关、人大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政协机关、监察机关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以及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。到2020年底前,力争40%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;到2021年底前,力争60%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;到2022年底前,力争80%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。
《方案》提出,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推进本地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,划分各批次创建名单,做好工作动员部署。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创建行动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。各级宣传部门要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,大力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工作成效,营造良好社会氛围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、发展改革、财政、宣传部门要加强协调,细化任务分工,明确工作职责,形成工作合力,共同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。
据了解,贵州省还印发了《贵州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》,从强化目标管理、完善制度机制、推行绿色办公、实行生活垃圾分类、开展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,划分近40个细项工作进行评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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